据天津交警官方微博通告,天津权健俱乐部球员张修维涉嫌醉酒驾驶,连撞路边6车,未造成人员伤亡。目前,张修维已被公安交管部门控制,将移送属地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天津交警官方微博通告称,8月15日4时14分,交管局和平支队贵州路大队接到110报警称和平区岳阳道与昆明路交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经初步调查,张某某(男,21岁,四川成都人,天津某足球俱乐部运动员)驾驶机动车行经该路口时,与停放在路边的6辆机动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7辆机动车受损,无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后,交管局立刻依法对张某某进行了血液酒精含量检验。经检验,张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89.3mg/100ml。目前,张某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公安交管部门控制,下一步将被移送属地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根据网络上流传出的交警处置照片,可以看出张某某是天津权健俱乐部的张修维。在照片中与他一同出现的是权健队长、门将张鹭,很可能是事故发生时坐在了张修维的车上。
2011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醉酒驾驶将作为危险驾驶罪被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发现醉酒驾驶者,将对其进行刑事拘役,醉驾者一旦被查实,将面临最高半年拘役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