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决赛场外再起硝烟 莱昂纳德将老东家告上法庭

白亼06-04 09:29 体坛+原创

体坛周报全媒体记者 白亼

根据ESPN的消息,多伦多猛龙队球员莱昂纳德于当地时间周一在加州南部的美国地方法院对耐克提起诉讼,试图重新获得其自己所创作的Logo的所有权。

这份诉讼写道:“在2011被NBA选中之后,莱昂纳德创作了一个独特的Logo,其中包含了对其颇具意义的独特元素。莱昂纳德以自己的大手为蓝图,将自己的首字母KL和2号号码融入其中。这个Logo也是莱昂纳德早期大学创作的延续。”

“几年之后,作为与耐克签订的代言协议的一部分,莱昂纳德允许耐克公司在某些商品上使用他所创作的标志,而莱昂纳德则继续在非耐克商品上使用这个标志。在莱昂纳德不知情且未授权的情况下,耐克提交了一份商标版权申请,并在此申请中虚假陈述了这枚商标的创作权归自己所有。”

这起诉讼还详细解释了莱昂纳德是如何想到这个商标的,这个商标是在他2011-12停摆赛季,效力圣安东尼奥马刺队时开发的。诉讼中写道:“莱昂纳德以其超大的手掌而闻名。”在他的整个职业生涯中,观众都注意到了伦纳德的大手,这也成为了莱昂纳德的标志和成功因素。”

“至少从他大学时代开始,莱昂纳德就开始思考和构想个人标志的想法,这对他来说是独一无二的,反映出与他自己形象相关的一些有意义的东西。在2011年12月下旬或2012年1月,莱昂纳德完善了这个标志,关于这个Logo他已经创作了几年,包括他的大而有力的手,他的首字母和他的球衣号码。”

期间,莱昂纳德与家人和朋友分享他的原创作品,征求创意设计师的建议和专业知识,接受评论和建议,并对他的设计进行多次修改。

在随后的诉讼中,莱昂纳德和耐克在过去的几个月里多次来回使用该标志,最后一次交流是在3月,耐克告诉他,“自己拥有莱昂纳德标志的所有知识产权,并要求莱昂纳德立即停止诽谤耐克是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莱昂纳德的标志。”

最后,诉讼称原告的目标是让法律承认莱昂纳德才是该商标的唯一作者和拥有者;莱昂纳德对其商标的使用不影响耐克的权利,并且要求耐克承认在申请注册商标的时候的确犯下了诈骗的重罪。

根据此前的报道,快艇此前曾考虑从耐克手中买下这一标志的版权。耐克方面有一位高管则表示耐克会拒绝所有的购买手段,让耐克尽可能久地拥有这个标志的版权,并确保它不会出现在莱昂纳德的签约合作伙伴New Balance的相关装备上,而这件事情很有可能就是一切诉讼的导火索。

实际上,这件事耐克的确做得很不地道。此前,Jordan Brand在代言合同谈判上从未将小卡当做超级球星对待,也没有为其推出过签名鞋产品。由于续约时正值小卡伤病期间,前者一再压价(4年价值2200万美元)导致双方分道扬镳。


热门评论

暂无评论

全部评论

暂无评论